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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大学必须是廉洁大学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2-03

 “要有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大学文化,要有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要有世界公认的名家大师,要有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要立德树人……”随着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印发,关于世界一流大学应该是啥样的问题引起广泛讨论。笔者以为,一流大学必须是廉洁大学。

  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近年来我国高校在办学规模、教学质量、学术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展迅速,然而个别高校在招生、采购、基建、学术等领域曝出的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有“中国最年轻院士”之称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弄虚作假套取科技专项资金……违纪金额之大、性质之恶劣,令人咋舌。有媒体统计,仅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发布了25名高校领导干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消息。

  高校本是教书育人、传播文化知识、进行学术研究的神圣殿堂,理应成为远离腐败的“象牙塔”,却腐败频发,影响极坏、危害极大。从短期看,影响人才选拔、学术研究,从长远看,则败坏民族精神、阻碍社会进步。当为人师者无视纪律、规矩,乃至破法,我们如何指望学校能健康发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学生在不良风气下“耳濡目染”,当有一天走向社会时,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国家将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如何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减少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以廉洁大学建设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是对高校管理者和监督者提出的崭新课题。当务之急,必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近年来,高校腐败问题之所以高发频发,虽离不开监督缺失等客观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高校个别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信念动摇、权力任性。对症施治,高校党委必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正如《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所提出的,要“完善体现高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方面,高校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融入学校发展规划之中,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表率;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带好队伍。另一方面,高校纪检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