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信息来源:校宣传部 | 发布日期:2015-04-03

        校党委中心组3月27日下午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了集体理论学习。党委书记罗维东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此次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由学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戴井岗做主题报告。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戴井岗认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为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理论层面提供了良好的思想积淀。

其次,他现场传达了袁贵仁、王立英在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各高校要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新常态”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教育战线党的纪律建设和组织领导,以实际行动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保证党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再次,结合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戴井岗重点分析了什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什么是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有哪些以及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他强调,高校党委主体责任不能包揽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也不能代替主体责任,要划清责任边界,各司其责。

最后,他谈到对学校落实“两个责任”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五是校院两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与会同志表示,通过集体理论学习,大家深刻领悟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认识和把握好“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切实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在实处,对于学校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