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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 发布日期:2015-02-13

 

        2月13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相关部署和国务院要求,紧紧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不放松,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对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依法行政,放权限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系统梳理职责权限,划定行为边界,减少审批及各种变相审批,把该管的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好,该协调的协调好。二是健全制度,加强监管。要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加强和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预决算及“公用经费”信息公开。三是健全责任,一案双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建设,出台关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四是加强巡视,标本兼治。要加强招生、基建、干部任用、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巡视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情况考核评价制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五是一岗双责,落实规定。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会议强调,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廉以服众、勤以治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跟踪督办,切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